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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田野】多民族地区集体行动的动力机制新论——以甘肃H水电站修建事件为个案-西北民族学 “作者简介赵利生(1966-),男,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


【西北田野】多民族地区集体行动的动力机制新论——以甘肃H水电站修建事件为个案-西北民族学

作者简介
赵利生(1966-),男,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族社会学研究。
袁宝明(1987-),男,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民族文化研究。
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急剧变迁,社会冲突日益频发,并且呈现越来越复杂和严重化的趋势,这一领域受到研究者的广泛关注。由于多种原因,学界对多民族地区集体行动专门、深入的理论研究较少。因此,关注和研究多民族地区的集体行动便成为一项兼具理论和现实意义的紧迫课题。本文通过甘肃省H水电站修建事件的个案研究,对以上问题从社会系统论的视角进行新的分析,试图提出一种分析多民族地区集体行动动力机制的综合理论模型。
一、农民集体行动动力机制研究的几种模式






第一,选择性激励机制。奥尔森认为通过奖励那些为集体利益而付出的人,惩罚那些没有承担集体行动成本的人,来克服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行为,解决集体行动的困境。其结论是:具体有选择性的激励机制的集团比没有这种机制的集团更容易组织起来集体行动。
第二,压迫性反应机制。于建嵘通过对选择性激励理论的批判,认为选择性激励理论并不能完全解释农民维权抗争,作者认为在中国组织界限并不是很分明的前提下,集体行动的原动力主要来自集团外部压力。中国集体行动的动力机制主要是“基层政府及官员的压迫,农村社区道德评价的压力,家庭具体利益需求”,其中第一个因素起的作用最大。
第三聚来宝官网,气场模式。应星认为群体事件发生的真正驱动力在于情感。作者从中国社会中一种特殊的情感体验方式——“气场”的概念着手,把“气场”分为六个层面,结构问题层、道德震撼层、概化信念层、次级刺激层、终极刺激层。作者建构了“气场”作为以一种非利益的感性的分析群体性事件的理论。
第四,利益表达机制。刘燕舞认为以上模式在分析集体行动的动力机制时,没有注重分析经济利益在动员集体行动中的作用,而是往往更多地关注非利益因素。尽管这些因素在集体行动的产生中扮演着一定的角色,如果过于强调其作用则有点理想化,把农民的意识尤其是政治道德意识抬得过高,把农民对物质利益本身的重视估计得过低。
第五,“权力—利益”机制。“吴毅认为,中国的集体行动并非如于建嵘所述,组织性和政治性已经是最主要的特征,中国的集体行动的组织性依然是模糊的,但是模糊的根源并非如应星所说的‘合法性困境’,而是乡村社会中的‘权力—利益结构之网’。”他认为任何具体场域中农民的利益表达行为,都不可能仅仅是对单纯利益和权利意识的回应,而必然是权力与利益之网过滤的产物。
以上观点分别从选择性激励、外部压迫、利益表达的决定作用和文化社会网络结构等方面进行解释。“但是我们在经验中可以看到,中国的集体大多都是处于弱组织状态的,并没有强有力的组织形态进行依托,但是依然有大量的集体行动产生,这对当今我国的集体行动已经进入了组织化和政治化形态的观点是一种质疑。”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上面单个观点无法解释经验现象,这就需要寻找一种新思路。本文即通过田野调查,借鉴社会系统理论,解答为什么在弱组织下多民族地区的农民仍然能用一致性行动对抗拥有强权力的政府和社会资本丰富的招商企业,获得一定的补偿。由于多民族地区的复杂性,运用上面提到的单个模式无法解释集体行动的机制,那么,多民族地区集体行动背后的作用机理是什么,我们尝试重新构建集体行动动员机制的分析模式。
二、个案说明






(一) 田野点概况
H水电站流域多民族和多宗教共存,居民以藏族为主,汉族次之,农作物有小麦、大豆、洋芋,经济作物有油菜籽、胡麻、药材,以农业为主、林牧业为辅。涉及的村庄共13个,分布于L县和Z县,除了L村全部为藏族、Y村全部为汉族外,其他村庄都是汉藏杂居。库区在L县的C村,机房和出水口在Z县的B村和L村附近。13个村庄中,汉族信奉藏传佛教、基督教和民间信仰,藏族信奉藏传佛教,少部分藏族也信奉民间信仰。在多元信仰的村庄中,汉藏两族混合,比邻而居,交往频繁,在红白喜事等重大事情上合作互助;在生产、生活方面相互支持;在宗教信仰和价值观上彼此熟悉、相互理解。总之,两族在宗教信仰方面交流较多,生活方式相互尊重,相互借鉴,交融程度较高。
(二) 事件概述
H水电站由Z省商人承包,2006年与村民协商,经同意后测量占地面积并付款,2007年正式修建,历时3年半。据调查,在修建水电站的过程中,村民和工人发生过8次械斗,其中B村5次,S村2次,D村1次,8次全体村民参加,造成18人不同程度的受伤。所有村庄中,B村发生的械斗最多,原因如下:第一次,双方约定修建民工住房所用材料都由村民运输,后来不让村民运送了,建筑方自己运,村民觉得建筑方不守信用,双方发生矛盾。第二次,因为修路。原先已答应为村民修的路不修了。第三次,出水口隧道产生的洞渣没倒在指定的位置,乱倒后把村民的树埋了,双方在激烈的争执中激化了矛盾。第四次,施工队强行在村民耕地边上搭帐篷,引起矛盾。第五次,协商付钱的事未达成一致而发生械斗。其中第三次、第五次规模最大、强度最高,工程队调来了所有工程车辆,开着装载机与村民发生械斗,伤及人员最多。J村和L村是因为占地付钱而与水电站发生了大规模的矛盾。D村是因为修建隧道时不合理使用药炸,有些村民的土坯房有被震塌的危险,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活,因而发生械斗。当多民族地区村民生存权利和村庄利益被侵犯时,村庄中不同宗教信仰的村民是怎样联系起来组织集体行动的,多方参与的行动逻辑是什么?
三、多民族地区集体行动产生的逻辑






多民族地区集体行动是由占据不同利益的群体和村庄之间相互作用而推动的,群体和个人的行为受其具体场域的制约。需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和多重利益方的相互关系中认识他们各自的行动逻辑,在不同行动逻辑的互构中解读产生机制,注重分析地方性文化、经济系统等的复合性因素的综合作用。
(一)集体行动酝酿
1.村庄公共生活唤醒集体记忆。务工和务农相结合是乡村普遍的一种生活方式,流动成为乡村生活的主要特征,村民农忙在家干活,农闲外出打工,务工及流动给村民生活带来巨大的改变。田野点村民冬天最清闲,公共生活最丰富,水电站修建征地是在大部分人外出时进行的,年轻人外出没有发生正面冲突,在聊天和娱乐的过程中,以前没有处理好的问题,成为村民的公共话题,年轻人提议趁着全庄人都在,是不是该去问问水电站的负责人。这时村庄记忆被唤醒,集体意识初步形成。
2.利益受损后个体权力觉醒。水电站征地减少了耕地面积,赔偿与种地相比,没有任何提高,与以前相比反而降低了生活质量。这使得村民对修水电站项目的预期与现实可得利益之间产生了很大的差距武冈天气预报,加之村庄与村庄之间地界模糊,造成了利益分配不均,使村民产生了心理落差,从而产生利益相对剥夺感。可以说,村民权利意识的觉醒是集体行动产生的又一个重要条件。
(二)外部因素刺激
外部因素刺激是集体行动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村民与水电站负责人博弈过程中,水电站负责人处于优势地位,能降低成本就降,能口头答应绝不签协议,甚至用强力威胁和压制,漠视村民的利益诉求。维权的村民则处于弱势地位,博弈大多失败,转而求助政府墨子怒耕柱子,由于政府处理滞后,使村民对政府和水电站负责人产生了强烈的怨恨情绪,这是集体行动发生的助燃剂。
1.利益最大化的逻辑。利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是招商企业在当地修建水电站时所采取的策略。具体而言吞噬成尊,对村民造成损失的赔偿标准能降就降,村民的利益表达能忽视就忽视,实在没办法了再赔偿,否则,一般情况下,村民的“小事”都不会处理,使得村民产生了强烈的不满。
2.基层政府模糊处理的逻辑。税费改革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发生新的变化,招商引资和项目进村成为治理的新趋向,招商引资成为拉动地方经济的重要方式,也成为考察政绩的主要指标。在调查地区,基层政府处理水电站与村庄利益冲突时,模糊处理成为首选策略。在既定社会结构中,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相当有限,模糊处理造成了利益表达不畅,致使矛盾处理滞后,村民对政府产生了不信任。
3.对基层政府信任削弱后村民“能要就多要”的逻辑。修水电站是招商引资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损害了村庄利益,村民采取多种温和的表达反抗意愿的行动,但长时间政府并未积极疏导和耐心解决,使得村民感觉在大多情况下政府支持水电站。在农村地区村民都将官员称呼为“父母官”。当基层政府处理问题一旦不够合理,就削弱了威信,从而激发村民产生“能要就多要、能多补偿就多补偿”的想法,涉及利益协调决不妥协,这时动员的基础条件已经成熟。鞠婧袆
(三)内部组织动员
内部动员是多民族地区村民组织起来的重要因素。内生性秩序是整合集体行动的最主要方式,内生性秩序维系的主体是民间组织。民间组织、地方性规范及不同的宗教动员机制,对于集体行动的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流域中汉藏杂居的村庄,汉藏之间的文化接触最终形成了同一的社会组织。俄拉组织就其行动意义而言,是民间精英主导、全体村民参与、自主制定村庄制度等多种机制并存的乡土自治形式,就其组织意义框架而言,不是被迫参与,而是义务性地主动参与,具有自发的特征。集体行动动员中俄拉组织的参与,克服了资源不足、合法性不足及能力不足等困境,具有重要的作用。
1.信息传递的神圣性。仪式中使用的宗教器物对村民来说具有神圣性,如果将这种神圣性的宗教器物运用于现实的生活中,宗教器物就从一种象征符号变成了一种整合村庄力量的工具。在藏区吹海螺传信息的习俗由来已久,海螺不仅在藏民族的社会传达集会的信号,在军事环境中,它还传达战斗讯号。对田野点村民而言,俄拉们吹响海螺,说明村庄有重大事情,村民就开始集中。海螺的使用保证了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神圣性。
2.舆论压力的约束性。汉藏杂居的村庄中,村民的生存与合作更多地取决于现有的文化制度、宗教上的认同、行动上的协同,稳定的交往网络和熟人关系约束着村民的行为,从而形成了隐形的舆论压力。村庄中发生的几次集体行动,某些村民没有参加,在集体活动中其他村民将这件事情特意提出来讨论,甚至将其孤立起来,这种强有力的舆论压力对集体行动动员起到了无形的助推作用。
3.民间规范的惩罚性。俄拉多年的历史传统已经在村民的意识观念中约定俗成为一个系统的制度,其惩罚制度,对村民具有强制的约束作用。如果村民不参加集体行动,就会被俄拉记下受到惩罚,根据一个人一天的打工标准来算罚金龚萍,藏族村庄中有这样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当集体面对困难时你不来,以后集体分享利益也除外”,正是这种民间规范整合了乡土社会,动员了村民的集体行动。
(四)具体情境
村民集体维权过程中,具体情境成为点燃激烈械斗的导火索。当水电站面对村民集体行动时,以硬碰硬、不讲理的方式,甚至用强力挑衅、压制等非常规的方式激起了村民的愤恨情绪,触犯了村民的底线,点燃了积蓄已久的怨恨。此时的集体行动由象征意义型转向了积极进攻型,脱离了村民起初设计的发展轨迹,发泄成为主要的目的,械斗成了唯一的解决方式,最后双方人员受伤靳如超。
1.积蓄已久的负面情绪被点燃。村民认为政府面上为群众解决问题,实际上却进行暗箱操作,政府和水电站之间关系甚密,当地方政府极力庇护水电站,站在了村民的对立面,从而使村民求助政府解决问题的信念破产。村民认为,社会失去了正义,只能用强力来争取利益,紧张的空气便一触即发。
2.威胁性和挑衅的言论营造了氛围。很多情况下,村民的不满遭到了压制,情感能量得到了积累、强化和扩散。同时,由于村民以前心中的怨气无从发泄,造成了心理的严重失衡,村民寻求非制度化、非理性的方式释放。水电站的挑衅言论和威胁策略,激化了积蓄已久的力量,使复杂的局面失去控制。
3.道德震撼冲击了村民的生存底线。某些具有“道德震撼”性质的事件成为点燃村民情感能量的因素。这种情境是一种令人震惊或目眩的景象,使参与集体行动的村民的道德情感受到猛烈冲击,集体行动提升为械斗。对抗情景中炸药包的出现,显然给村民带来了道德震撼,引起了村民的强烈愤怒,从而使村民倾向于械斗,由“原事出有因”变得“于法无据”,集体行动中个体所要承担的责任,消弭于具体失范的情境中。
总之,根据事件发生过程,将动员过程表述为,首先发展的结构性因素致使村民利益受损,村民利益受损后权利意识开始觉醒,内部的组织开始联系和动员村民,形成集体行动与水电站抗衡,在抗衡过程中,由于具体情境刺激,村民的愤恨情绪层层累加,最终致使矛盾升级,集体行动变成了械斗。
四、多民族集体行动逻辑的理论阐释






通过以上个案,我们发现影响多民族地区集体行动动员的因素具有多元性。将多民族地区集体行动产生的每个阶段与中国集体行动的动力机制研究的几种模式结合起来分析,发现这几种模式能够很好地解释个案中集体行动动员的每个阶段。如果我们综合上面提到的理论模型,就可以很好地解释民族地区集体行动的动员机制。
首先,“一般而言,促使农民集体行动发生的最普遍和最主要的原因是农民的利益诉求”。民族地区发展过程中,各种因素使农民的利益受损,利益诉求是集体行动发生的最初目的,积聚了可能爆发集体行动的强烈意愿,这是集体行动发生的结构性起因徐未晚。
其次,外部压力的解释模式对于理解村民由强烈的利益行动意愿转向实践提供了重要的分析视角。在本案例中,水电站不讲信誉、基层政府威信削弱,这是构成集体行动发展的助推剂,特别是后者使得村民无法用正常的方式解决问题。于是,村民寻求其他解决问题的方式,集体力量的运用成为村民熟悉的可能选择的方式客观不可以。
再次,多民族集体行动的发生不仅仅是静态社会结构作用的结果,也不是村民纯粹追求最大化利益的结果,其发生受到具体场域的影响,需要在具体的情境中分析,并非能够单纯从结构上可以推断。只有明白集体行动发生的多元性场域的权力结构和组织结构,我们才能分析集体行动逻辑的内在机理。村民冬天的公共生活比较丰富,这时原子化的个体被整合到村庄的共同利益之下。我们还应该研究民族村庄的网络和权力关系,民间组织俄拉对集体行动的动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最后,“气场”模式为我们提供了分析已经组织起来的集体行动与其他利益主体博弈的情境。情境因素带有行动者主观建构的特征,是不同的利益主体在互动的过程中博弈、建构的结果。同时,具体的情境因素是非现实性的集体行动向现实性的集体行动转化的标志。情境中,非理性因素起了重要的作用,这使得集体行动规模逐步扩大,强度不断升级,将集体行动推向了对立面,这也使得集体行动失控。
五、社会系统理论:动力机制多种模式综合视角的尝试






运用上述几种理论分析个案,我们清楚地看到集体行动的四种理论或多或少都有所倚重,几种理论都高度抽象出概念,再用概念来解释,这就降低了理论的解释效力。民族地区有其复杂性,任何集体行动的发生,其促成因素都是多向度的。如果运用上面提到的单个模式分析,其在能够解释一部分经验事实的同时,却又片面化了更多复杂的场景和经验鮣鱼。笔者经过长期的田野调查和思考,运用社会系统理论,尝试提出一种多民族地区集体行动动员机制的多理论综合的解释框架。
社会系统理论的思想吸血鬼恒星,集中反映在帕森斯的著作《社会系统》中,他把社会看作是由不同子系统组成的一个总系统,然后把个体行动放置在社会系统中来加以分析和理解。多民族地区集体行动的动员,涉及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及个体行为,是一个系统性的庞大动态复杂工程,是各方协调与互构的结果。
帕森斯
首先,社会系统理论把多民族地区集体行动的动员看作是一个由多方利益参与并互构形成的一个开放性的整体系统。集体行动的发生涉及多重过程和各种制度要素间的安排组合,涉及社会系统中的文化、经济、政治等各个亚系统及其之间的关系。但是,主流的研究思路和模式趋向于关注某一种机制,而不是从不同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中理解、认识其行动逻辑。在上述个案中,利益机制模式对地方政府的角色以及水电站的行动逻辑提供了独特的分析视角,但是多民族地区很少只有这一机制在起作用,而常常涉及多重逻辑和分析模式。
其次,多民族地区集体行动的发生打破了各个系统之间的结构性平衡,集体行动的发生是多方参与并且互构的最终结果。通过分析以上个案,我们可以得出不同的行动者都有自己的立场,对于事件的评价有不同的话语,透过话语分析,我们发现多民族地区集体行动的发生,其实是村民、政府、水电站三者平衡关系被打破的结果。具体而言,三方在利益博弈的过程中,村民处于弱势地位,对博弈结果最终未能达成共识。
最后,这种平衡关系的打破有时候是结构性的结果,有时候也会是一种意外的后果,这种偶然打破平衡关系主要体现为在多方利益的博弈过程中,具体的情境产生了重要的作用。系统的平衡关系被打破就会导致社会的变迁,有时候集体行动其实就是一种弱者的反抗与表述自己的立场的一种方式,或者是弱势方要求改变现有社会地位的诉求方式,有时候这种诉求方式会在具体的情境中变得不可控,械斗就是这种意外性的后果。
显然,学术研究追求简约理论模型的倾向限制了理论的解释力,也忽略了已有模型与实际发生过程之间的偏差。正因为此,以上多种理论对多民族集体行动发生的全部过程没有令人满意的解释力。针对以上理论的不足极恶乱暴者,本文借鉴社会系统理论,提出“多重行动逻辑相互作用”的综合分析框架,从两个方面克服以往研究的不足:第一,我们的分析框架力主避开单因素的决定作用,强调多重行动主体不同逻辑之间的相互作用,系统地分析多元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试图提炼出多民族地区集体行动的动力机制理论。第二,在上述基础上,我们强调集体行动动员的文化分析、结构分析等多重因素的分析,同时,将集体行动看作是一种多方参与并互构的动态系统性过程。总之,我们认识多民族集体行动的逻辑必须着眼于对其具体演变过程进行深入分析,运用“多重行动逻辑”的分析框架阐释多民族集体行动发生背后的多主体竞争的权力与利益关系。
文章来源: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转载时有删节
图片来源:互联网
编辑:唐亚男
全文详见:https://6596.org/8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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