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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徐艺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高等教育的使命-北京非遗中心摘要:高校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应该构建自己的理论和教学体系,其基?


【观点】徐艺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高等教育的使命-北京非遗中心
摘要:高校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应该构建自己的理论和教学体系,其基础应该来自传统。在教学中应该把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完整知识体系介绍给学生。在设立教学体系时应充分利用已有的对民间文学、民间文化、传统手工艺、民俗,乃至民间神秘文化的研究成果。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学理论体系要注意两个方面:一要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理论体系;二要确立中国人自己的评价标准,要有中国人自己的思路。这一思路之基础应该来自中国的传统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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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1年中国昆曲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直是我国社会大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次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成为这个公约的缔约国。2005年6月,“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领导在会议上宣布:由中国政府主导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开始进入实施阶段,此前由文化部负责实施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整体转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随后,在文化部的领导下,开始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普查。从2006年开始,国务院分三次公布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1219项;文化部分四次公布了国家级传承人共1986人。在中国共产党十六、十七、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曾多次阐述对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文化遗产保护方针和政策方略。200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对全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在全社会的重视和推动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并于同年6月1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经成为国家文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多个层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行列中,也有许多高等院校学者的身影。他们从一开始就参与其中,出主意,定规则,搞调研,写文本,做展览。近五年来,高等院校中许多专业的和非专业的研究者发表了大量文章,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方面面进行讨论,有的出版了相关专著,对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但也有一些现象值得注意:在一些高校中有很多人觉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新名词、新事物、新领域黑厚学,似乎可以找到新的学科增长点,于是不管自己的学科背景,带着各种各样的目的,甚至带着占地盘儿的想法去参与。很多人希望能够参与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决策、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其传承人的评审工作,希望拥有一定的话语权。有人从未参与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田野工作,却敢于编撰“非物质文化遗产田野工作规范”;有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本无研究,却要以专家的身份去“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如此等等,反而将教学工作抛在一边香山网。
高等教育的根本使命在于承传文脉,培养人才。高等院校教师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不能忘记自己的身份和使命。教育工作者应该多考虑和实践与教学有关的问题,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是需要认真研究的,这直接关系到教学体系的构建和教学资源的合理分配。首先要清楚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工作性质、运作模式,保障体系、管理机制、人才结构以及保护对象,这些要素是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体系的基本内容。此外泉水钩,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学过程中,把什么样的知识、哪些类型的知识传授给学生,也是高等院校的学者应当有所思考的问题,并且需要在相关内容的教学中进行实践和探索。这和参与具体的保护工作,比如调研、评审、展览以及对某些政策法规提出意见,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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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院校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学实践时,应该对其有一个基于“高校”的认识地狱醒龙。对于政府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由政府主导的全新的工作,其意义自不必说。但是对于高等院校的学者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保护对象并非新事物。从国务院公布的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保护对象来看,具体项目内容都是从中国的民间文化艺术以及其他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中有条件地遴选出来的。被纳入国家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是各种精选出来的传统的、文化的、民间的表现形式。由政府主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对传统的、文化的、民间的表现形式进行有选择的保护,既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年)的要求,同时也是根据中国当前国情和财力的实际状况来进行的。在高等院校的本科教学实践中赵丹娜,应该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保护对象在性质上的区别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所属学科的全部内容告诉学生师东兵。教学实践的内容要以与之相关的知识体系为基础。

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以前,中国政府及其所属文化部门亦已在民间文化艺术以及其他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保护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建国后温雅染发剂,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最先进行的重点工作就是对民间艺术进行调查和发掘。20世纪50年代在各地举办了一系列民间艺术的展览、展演和展示。20世纪80年代,对民间文化艺术的调查、研究、展览、出版再次掀起高潮。2003年,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再次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工程”,并且以极大的力度在更为广阔的领域内推行。高等院校在历次民间文化艺术保护高潮中也曾一如既往地参与其中,并且对各自驻在地的民间文化艺术进行了连续的调查研究,涌现出许多成果,作出了很大贡献。现在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具体类别分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曲、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十大类。这些项目的所属学科原本就有较为完整的学科架构、学科理论和实践规范,在高等院校中也有较为完整的教学体系和丰富的教学内容,分布在不同的学科领域之中。
因此,如果在本科教学体系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对高等院校并没有太大的障碍。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对象在本质上并不是一项新的东西,只是在当代换了一种说法而已。当然,如今的调查、记录、保存、保护、宣传、展览、展示、管理、保障、研究方法等,在技术上比过去有了很大进步,无锡太湖珍珠需要认真学习、研究和总结。在教学实践的过程中,要把这些相关的知识完整地传授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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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状况,高等院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教学的课程设置,至少应该有如下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政策、非物质文化遗产田野调查方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技术。有条件的学校还应该开设文化遗产学以及与之相关的历史学、地理学、考古学、文物博物馆学、文化人类学、艺术学、科学学等课程。同时还应该系统讲授民间文学概论、传统民间音乐概论、传统民间舞蹈概论、传统戏曲概论、曲艺概论、传统民族民间体育概论(包括游艺、杂技和武术等)、传统民间美术概论、传统手工技艺、中国传统医药概论、民俗学概论等方面的内容。在教学过程中需要注重联系实际,有目的地强化保护的意识和保护的技能训练。

高等院校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热情很高,在短短几年中,已经有几十所高等院校开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并且已经形成了从本科生到研究生的培养层次胡说胡有理。但是,由于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严重不足,目前各地高等院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教学内容五花八门,有的甚至不顾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规律,除了课程名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他如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式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无关,这很不正常。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之缺失,已经对高等院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学造成了不良影响。比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所有教学过程中火种文学网,都需要解释“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相关的名词,这时就会碰到很大的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在已经成为一个行政体系和媒体话语里常用的名词,在这些地方使用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要用在教学时就应该重新思考。“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词是翻译“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的汉语名词,其本身的构成就是一种不确定的、有选择的结果。从字面的思维逻辑来看,在辨认是否非物质文化遗产时,首先要确定“是”或“不是”物质文化遗产伯爵千金,“是”就是物质文化遗产;“不是”,才叫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此逻辑,只有站在“物质文化遗产”的立场上绝代鲛后,才能够去辨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样的思维过程在感觉上是非常怪异的,作为汉语名词也不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这个名词在字面上所呈现的繁琐的思维过程,也比较客观地反映了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状况。或者说,我们可能对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的原有的传统文化、民间文化的表现形式是有研究的,但是在经过选择使之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对象之后,我们却变得没有把握夏冬春。所以在思维中才会有这么一个过程———先去确定,然后再否定,最后才能得到结论。而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个否定,是站在物质文化遗产的立场向外看的,是没有边际的,同时也是无法预期的。所以,在国内许多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就有了这样的一条:“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王新博。而在201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也列上了这一条。
其实,对于“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的翻译,比较直接的译法是“无形文化遗产”,与“有形文化遗产”相对应,意思较明确,也比较符合其词语来源的原意(源于日本1950年颁布的《文化财保护法》中的“无形文化财”)。从翻译的角度来讲,词语的翻译只是翻译技术的问题,但在与之相关的领域里,所提示的问题是多方面的,至少说明大家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不够全面。在十多年前,我们曾经讨论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些问题。在一开始,我们真的是毫无准备:没有政策的准备,没有法律的准备,没有财政的准备,没有机构(人员)的准备,没有理论的准备,等等。随着保护工作的推进,政策、法规有了,公共财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的支持有了,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和国家中心)有了,专业的专职人员有了,而相对滞后的,仍然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研究成果。
以上问题十渡农家院,很多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学有关联。教师在给学生授课之前首先要把一些问题理清楚。比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大学的教学体系中,处于怎样的地位;是基础学科、还是应用学科;理论与实践课程的比例应当如何划分;实践课程应当如何进行;为了满足社会的需求,使学生将来能够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体的教学内容应该怎样安排;是按照已有的国家名录,即被选择的保护对象去教学,还是在更大范围内按项目的原来类别去教学,等等。在这些问题没有解决之前,正常的教学工作很难开展。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方面所出现的状况,既可以称为“百花齐放”,也可以称作乱七八糟。
这些混乱局面与理论研究有很大的关系。可以通过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研究探索解决的途径,然后再通过实践逐步解决。理论研究是高等院校的强项好眼泪坏眼泪,但是有一些教师偏偏放弃了自身的长处,用很多时间去争取保护工作的话语权。最近几年来,一些高等院校的学者经常在报纸上发表与政府的方针、政策或做法相左的言论。提意见应该注重建设性意见老纪传奇,而不应一味地指责,评价对错。因为政府的工作有其自身的规则和途径,有的甚至还有特殊的需要和做法,而这些正是高等院校的学者所陌生的领域。如最近经常讨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就有人发表过激的意见,说这项工作缺乏逻辑、没有经过大脑思考;还有一些人通过揣测,构建一个所谓的理论,似是而非地进行理论探讨,所讨论的事情与实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离得很远。这些学者并没有实践的机会,不了解全面的保护工作情况。希望同行不要闹出类似的笑话,学者应该多进行原理性的探究,而不是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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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高校和学界的朋友正在进行努力,期望能够在教学过程中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化,这当然是很好的想法。但是,要建立这样的理论体系堀越二郎,需要有正确的认识,还要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最根本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问题。虽然有许多人做了多方面的努力和探索,河珠熙但分类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出了五大项,但这并不是学科的分类仙界生存手册,因为不是遵循同一性原则进行的分类。如果将此认定是学术的分类,将会导致理论的混乱而影响其他方面的工作。所以这个问题必须要解决,才能构建科学的理论体系棋子和松子。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目的是为了保护和促进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因此把需要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象划分出五大项。在现阶段需要“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它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又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考虑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之间的内在相互依存关系,承认全球化和社会变革进程除了为各群体之间开展新的对话创造条件,不容忍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损坏、消失和破坏的严重威胁”,“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巨能特钢,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在本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群体、团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看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所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是有条件的,但是我们制定的法律在概念上并没有跟它完全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2011年颁布实施以来,许多人质疑名称上为什么没有“保护”二字。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本身的内容来看,这是一部行政法。在某种意义上,它也体现了法律制定者的智慧,在说不清保护对象的情况之下,先规范保护的行为。所以在其六章中有四章都是规范政府主管部门的条文。从另一个方面看,也是理论工作者和高等院校学者的失职:没有能够及时拿出理论研究成果去支持法律的制定。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所列举的保护对象类别,从学理和逻辑的角度来看显得混乱,如此表述的依据可能是现阶段保护对象在认识上的侧重,但高等院校在教学的时候绝对不能这样。在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学体系时,应该充分利用已有的研究成果。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学者对中国的民间文学、表演艺术、节庆民俗、传统知识和传统手工艺等传统民间文化的研究,成果丰硕,足以支持高等院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假如我们在教学时把思路放宽,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放在历史的大背景中,那么在教学形式上可能会更加灵活,效果也会更好。现在,大家都在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学理论体系,这个探索是有益的。在探索和实践的过程中,一是要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理论体系,二是要确立中国人自己的评价标准。这些问题看似简单,却关系到我们如何构建中国人自己的理论体系的问题。从长远的意义来看,在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和教学体系时,一定要有中国人自己的思路,这样的思路之基础应该来自中国的传统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
来源: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
全文详见:https://6596.org/9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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