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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超颖”?崔永元:他托人带话说,要灭掉我! 杨子、黄圣依签7.5亿“阴阳合同-法莱利法律资讯 余超颖一、杨子、黄圣依签7.5亿“阴阳合同 ”?崔永元:他托人带话说,要灭掉我!昨晚,崔永元接连爆出两条重磅消息:1 、“范冰冰无锡公司纳税数据:天眼查年报显示2015年收入3500万纳税0元”。2 、公众号“sir电影”深夜发文称独家采访了崔永元,他已经和范冰冰通过电话并达成和解,同时,崔永元更曝出一对演员夫妇7.5亿阴阳合同的事!崔永元又爆重磅:范冰冰已向我道歉!还有一对明星夫妇7.5亿阴阳合同!


余超颖”?崔永元:他托人带话说,要灭掉我! 杨子、黄圣依签7.5亿“阴阳合同-法莱利法律资讯

余超颖

一、杨子、黄圣依签7.5亿“阴阳合同 ”?崔永元:他托人带话说,要灭掉我!
昨晚,崔永元接连爆出两条重磅消息:
1 、“范冰冰无锡公司纳税数据:天眼查年报显示2015年收入3500万纳税0元”。
2 、公众号“sir电影”深夜发文称独家采访了崔永元,他已经和范冰冰通过电话并达成和解,同时,崔永元更曝出一对演员夫妇7.5亿阴阳合同的事!
崔永元又爆重磅:范冰冰已向我道歉!还有一对明星夫妇7.5亿阴阳合同!
正当大家都在各种猜测的时候,消息来了~
今天16:47发布了一条视频微博:
崔永元今日接受媒体群访,被问及“7.5亿演员夫妇”是不是杨子、黄圣依?崔永元透露:“他今天已经托人给我带话,说要灭掉我”。

另外他在现场展示了7.5亿里涉及到9738万的合同,3000多万请韩三平当监制,5500万给李连杰预约拍片档期,而李连杰本人自始至终并不知情,想要一个域名却被别人抢先注册,花了1200万硬拿下了,强调还有涉及金额更大的合同。


来源:@新浪娱乐
二、崔永元收到“死亡威胁”:这仅仅是个玩笑吗?
来源:力量时评、法留香法律资讯公众号等,感谢。
退役人员徐勇凌通过实名认证微博@国际试飞员徐勇凌,向崔永元发出威胁:“小心告诉你,跟我斗,白道黑道你都不是个儿”,引发网络舆论关注。“空军发布”表示,空军有关部门已迅速协调其地方管理单位责成徐勇凌,要求其不得以现役军人身份发表任何言论和参加一切社会活动。徐勇凌已于2014年12月退出现役,2015年9月移交地方。(环球网6月4日)

崔永元的曝料,触及了一些人的巨大“利益”,而每一个巨大利益的背后,都会关联到更多细部的利益群体,这些人的身份更是复杂,同时,他们犹如一张无处不在的网,随时都可能做出危及崔永元人身安全的举动,正像人们所说,演艺圈的水太深,谁都不知道脚下会踩到什么样的水雷,而这次,崔永元就碰上了这么一颗雷。
这位发出“死亡威胁”徐勇凌,其身份已查明,曾经是试飞员,可想而知,他的举动不可能成功,其原因在于他本人也成为了“公众人物”,即使再胆大,也已经没有了实施的条件。但是,人们也必须清楚,这样的人不会是第一个,更不会是最后一个,区别仅在于身在明处还是身在暗处,以及何时出而已。

对于崔永元收到的这条威胁,有网友说:“稍微有点智商的平常人都不可能这么直白的在公众场合说出这样的话来,什么话应该讲什么话不能讲,感觉在部队里,学习保密条款的时候就应该养成一种经过三思,语言组织后才能说话的习惯,为什么如此低智商的话从试飞员口里说出来”。然而,从社会心理学来说,却并不能做出样的低智商判断。
这可以有两种假设,一种是,这个人就是被举报者的间接合伙人,在经济社会里,各种关系纷繁复杂,犹如散布于各处的小股东,只要自己的那股受到了冲击,就有可能产生过激的行为,当然,这不仅包括自己跳楼,也包括对他人的人身攻击,不管是什么动物,急了都会伤人,因此,这不能以低智商给予轻视。

另一种,这个人也可能是被举报者的粉丝,在他心目中,偶然被举报,当然也会出来为粉主说话,粉主似乎就是他身体或意识的一个组成部他,如果还能自持的话,那到不一定产生严重后果。但问题是,社会心理学已经告诉人们,这样的人本身就存在着心理缺陷,他的暴发是随时随地的,而且在这样人的心理还有着这样的特征:即某种意识一旦产生,便进入到不可消退的闭环思维中,并被潜意识反复地自我提醒,直到付诸实施为止,而这才是最恐怖之处。
也许大家还商得这样一则新闻:一个网店卖家受到了差评,而这个人竟然在网上公开说要按收货人的地址去追杀收货人,在一般人看来,这事不会发生,但从这个新闻来看,这事极有可能真的发生,幸亏收货人报了警,而当警方抓到了卖家,他已经买好了高铁车票,目的就是找收货人报仇。
由此可以看出,这样看似不可能成行的威胁,其实完全可能成为现实,因为这里面可能暗含着心理缺陷的未知因素,而这,是不能以常理考量的范畴。因此,对于崔永元收到的“死亡威胁”,社会不能等闲视之,更不能将之看成一个玩笑。

三、崔永元:大小合同不是范冰冰,有一抽屉合同!
1.崔永元:大小合同的确不是范冰冰的,不过我也不是澄清
崔永元明确回应:您看准了,大小合同不是说范冰冰。“不过,我也不是澄清。我再重复一遍,我有一抽屉合同!影视圈这些事,国家是可以管管了!我做这件事完全是出于个人,想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尊严,你要说这也维护了公共利益,谢谢你看得起。我觉得这事到现在已经很可以了,我觉得很畅快!”
针对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
2、崔永元提到的“大小合同”究竟是何物?
“大小合同”其实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阴阳合同”:交易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彼此对其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纳税这一法定义务。
对于领着天价片酬的明星来说,这种操作效果惊人。就拿被崔永元曝光的两份合同来说,小合同1000万是税后收入,已经将税负转嫁给甲方公司,而隐藏的5000万大合同则大有猫腻。

按税法规定,影视、演出、表演所得属于劳务报酬,理应按3级累进税率表纳税。

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按税法粗略一算,当事人可能涉嫌逃避个人所得税2000多万,在应纳税额中占比极可能超过法律红线30%。
根据我国逃税罪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倘若崔叔曝光的大小合同确有其事,那么这件事的性质就不仅是明星天价片酬的行业乱象,更是涉及巨额税款偷漏的重大违法行为。而牵涉其中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面临的不仅是罚款,还可能是牢狱之灾。
从社会影响来看,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税种,个人所得税本来就具有“收入越高、交税越多”的再分配效应,但在普通工薪阶层领着五六千块工资都依法纳税的情形下,处于财富金字塔顶端的明星却巨额偷税漏税,这无疑是对国家分配制度的公然侵蚀,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必然激起社会公愤。
其实,崔永元“撕”范冰冰,只是揭开了明星避税逃税内幕的冰山一角。这不仅仅在中国,在全世界都是一个关注度极高而又敏感的问题。从现实来看,明星由于片酬畸高、收入来源多样,由此衍生出的避税、逃税等渠道更是五花八门。

比如,有的明星片酬只拿“税后”,缴税成本转嫁给企业;
还有的挂名成立工作室走个体户纳税通道,不但可以大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还可以将个税税率最高档由45%降至35%;
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公司、工作室,包括大名鼎鼎的避税天堂霍尔果斯、横店影视城所在地浙江东阳、明星工作室齐聚的上海松江区以及无锡数字电影产业园等;
或者直接放弃国籍成为非居民纳税人,这样对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只需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如果说以上伎俩还姑且算是税收筹划,那么类似签订“大小合同”等弄虚作假行为就是违法逃税,类似事件也曾反复被爆出。
毛阿敏是其中一个。1989年,毛阿敏在黑龙江演出5天赚了6万元,却偷税漏税近4万元。经报道后引起全国公愤,毛阿敏被原单位关了3个月的“禁闭”。
还有刘晓庆。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手段偷税漏税达1458.3万元。后因数额巨大,刘晓庆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蹲了一年监狱。

台湾艺人林志玲也曾涉嫌逃税被罚款。2008年年初,林志玲首次登上台湾艺人补税榜,因涉嫌报税不实,遭“国税局”要求补税及罚款共近千万元台币。

可见,明星逃税不是看热闹的小事,甚至可能是整个演艺圈的集体失范。
事已至此,早就不是民不告官不究的问题了,有关部门难道不应该去查一查小崔那一抽屉合同,给大伙一个说法吗?如果阴阳合同早已成为演艺圈公开的秘密,那么对于这种大规模偷税漏税违法行为难道不该严厉打击?
从我国实践来看,负责个税征收的地税部门负有针对性的税务稽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曾印发《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其中明确提出演艺公司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切入口。这次大检查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有效监管并不是易事。
对于高净值人士来说,个人所得税的收缴本来就严重依赖纳税人如实申报。而明星收入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和隐蔽性。当然,现实的困难并不意味着对高收入群体个税缴纳没法监管,关键是需要一整套配套措施,构建起又严又全的法律税务综合体系。在这方面,美国的做法可资借鉴。

以个税为例,美国以低稽查率、高税收遵从度而闻名世界。究其原因,除了完善的税收制度以外,严密的逃税罪刑事法网也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逃税罪是联邦犯罪,是美国传统税收犯罪体系的“压顶石”。一旦纳税人被认定犯有逃税罪,意味着他可能受到税收犯罪中最重的处罚,即5年以下监禁,或高额罚金,或者二者并处。其中演艺人士等高收入群体,一般属于税务局抽查重点。

除了直接刑事处罚,逃税还会被记录到欠税人的信用报告中,从而影响其信用分数。到时候,纳税人贷款、购买保险、求职、上学等等都会受到影响,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在美国,不管是高净值人士还是普通收入群体,逃税都是大忌,一旦越雷池,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而相比国外巨大的逃税成本,我们国家的违法成本相较违法收益则小得多,相关法律对违法分子的惩戒力度远远不够。再加之社会征信系统不完善,纳税人即便违法逃税被惩处,服刑完毕后其他方面也并未受影响。

某自媒体标题如此赞扬刘晓庆
所以,要想彻底肃清行业乱象,除了税务稽查手段要跟上,更关键的还是完善法律法规、织密信用体系。
只有让违法犯罪者付出严重代价,践踏规则者寸步难行,心怀不轨者才不会蠢蠢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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