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超颖“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档案界论坛 余超颖 请点击上边↑蓝色文字关注本公众号“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王旭在现实中,我们经常会碰到这规定那规定,我把这些规定统称为“规则”,这些规则是相对静止的,在很多时候是需要我们去遵守的,有时候我们又会觉得这些规则碍手碍脚,束缚了我们的自由,这时候我们会怎么办呢?我的方法是变通。昨天晚上到一个茶厂听“专家”和几位“老总”的聊天,那位“专家”说,喝茶的人(大众型)一般喜欢浓香型茶,品茶的人(小众型)喜欢清香型茶,那么作为茶厂该怎么办呢?大批量的生产浓香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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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
王旭
在现实中,我们经常会碰到这规定那规定,我把这些规定统称为“规则”,这些规则是相对静止的,在很多时候是需要我们去遵守的,有时候我们又会觉得这些规则碍手碍脚,束缚了我们的自由,这时候我们会怎么办呢?我的方法是变通。昨天晚上到一个茶厂听“专家”和几位“老总”的聊天,那位“专家”说,喝茶的人(大众型)一般喜欢浓香型茶,品茶的人(小众型)喜欢清香型茶,那么作为茶厂该怎么办呢?大批量的生产浓香型的茶,在茶叶评定会上拿“清香型”的给评定人喝。这个道理告诉我们,面对各种规则,茶厂的老总们在变通。转到档案行业中来,这规定那规定多了去了,有时候纯粹就是为了迎合档案局的检查,不遵照档案局的“规则”,那么后果会很难看,有时候在档案实践中会出现削足适履现象,与其这样,在执行规则时灵活点又有何妨呢?比如一份文件的附件,按“件”整理时,规则定为一件,而在检索时,附件有可能因为按这种“件”的方式著录根本检索不到,面对这样的问题时,把附件作为一件来看待又有什么不好呢?难道坚持了“规则”就是最好的方式?
知道规则是怎么回事,游刃于规则之内,方显灵活。律师为什么能在法庭上辩来辩去呢?原因是他们熟稔法律,在这种熟稔中寻找某些漏洞为其辩护人提供最大的帮助。档案行业中,不知道规则会被当做“非专业”,知道规则,死板硬抗被称作“古董”,明知规则又不按规则做,会被人诟病为“蛮干”,规则之内,找出符合处理“矛盾”的方式,称为“活”,这种方式也有可能会成为规则。当然,关乎生命安全的规则则必须严格遵守。
[本帖最后由王旭于 2010-3-18 13:0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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