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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骗取、冒领养老金行为?没门!湖南出台城乡居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法-郴州财政为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夕阳卡盟,防范骗取?


【要闻】骗取、冒领养老金行为?没门!湖南出台城乡居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法-郴州财政
为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夕阳卡盟,防范骗取、冒领养老金行为,确保基金安全,日前救援猫,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印发了《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实施办法(试行)》。
 
认证条件
资格认证的对象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以下简称待遇领取人员)。
资格认证的主要内容是核查待遇领取人员是否死亡、出国(境)定居、服刑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资格认证采取户籍地认证为主、居住地认证为辅、集中与实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认证途径
(一)村(居)委会协办员每月初将上月死亡、出国(境)定居、服刑等应停止发放待遇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至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由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审核无误后报县级经办机构李芳雯。
(二)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待遇领取人员集中认证。
(三)省、市州、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每月与民政、卫计、公安、司法等部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等机构进行数据比对,分别生成相关信息,由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村(居)委会协办员在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乡镇、村级平台中下载,或逐级下发至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村(居)委会协办员进行资格认证。
(四)省、市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定期下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比对的疑似重复享受待遇人员信息我的灿烂人生电视剧,县(市区)经办机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村(居)委会协办员据此进行资格认证。
认证方式
(一)现场认证;
(二)上门认证;
(三)异地认证;
(四)技术认证;
集中认证
(一)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每年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开展资格认证工作,下发认证通知,明确认证对象、时间。
(二)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村(居)委会可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方式刊登通知、张贴告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告知待遇领取人员及时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冯天魁
(三)村(居)委会协办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为待遇领取人员办理资格认证手续。
(四)待遇领取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少年史艳文,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在《资格认证表》上签字、签章并留指纹确认。
(五)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对村(居)委会协办员上报的资格认证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在《资格认证表》纸质件上签字、盖章后报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六)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上报的资格认证材料进行复核,无误后,完成审批星舰驾驶员。
(七)对在集中认证期内没有办理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应及时开展个别认证,方便待遇领取人员完成认证手续。
(八)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及时将认证结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公示女皇爱耍诈,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异地认证
(一)对于在外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村(居)委会协办员、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应在集中认证期内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证爱败妈妈网。
(二)省内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收到认证通知后,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资格认证手续。
(三)对于在省外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铁马骝,村(居)委会协办员、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应在集中认证期内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向本人发送《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异地认证通知书》户籍地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相关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完成认证。
认证结果处理
(一)通过资格认证且公示无异议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按时为其发放养老金。
(二)对于拒不参加资格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其补办有关手续并通过资格认证后,从停发之月起续发养老金。
(三)待遇领取人员已经死亡的,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以下简称《经办规程》)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
(四)待遇领取人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重生之十福晋,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经办规程》规定退还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不含政府补贴余额),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五)待遇领取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服刑的,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暂停发放其养老金。
(六)待遇领取人员重复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其养老金,并按规定追回其重复领取的基础养老金。
监督管理
待遇领取人员应按规定履行资格认证手续,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对违规骗取、冒领的养老金应主动退还。对骗取、冒领的养老金拒不退还者,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提请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处理。
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并对举报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对骗取、冒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行为进行举报。
来源:湖南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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